中国质量体系协会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法则

2021-09-06

由兰州华邦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中国质量协会质量认证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法则”

 第1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做好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工作,保证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以下称质量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国质量协会 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质量技术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质量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质量技术创新,促进质量研究、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质量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质量技术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干涉。
  第五条 质量技术奖授予在推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提高我国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在质量研究、质量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质量技术奖的申报人。
  第六条 质量技术奖是中国质量协会授予组织或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质量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七条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称质量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质量技术奖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称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为质量技术奖励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质量协会战略发展部(卓越国际质量研究中心),负责质量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及评审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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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九条 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范围:质量技术创新成果;质量技术成果转化成果;先进质量技术的推广、应用成果;质量技术应用研究成果。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质量技术奖。
  第十条 质量技术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3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2个; 三等奖和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1个。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奖授奖等级根据申报项目的技术成果水平、对质量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对促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有重大作用,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质量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和贡献,在国内质量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显著的指导作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促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有较大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质量事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和贡献,在国内质量领域得到较大范围的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等奖:在技术上有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对促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有一定作用,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质量事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贡献,在国内质量领域得到一定范围的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等奖: 运用先进质量技术和方法,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本企业的质量技术进步和提升竞争力有较大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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